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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计算方法
http://www.wsjcw.com    2009-08-20    税务法规    我要评论(0)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原来是1600,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500元
5 0
超过500元至2000元 10 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 15 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20 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 25 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 30 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 35 6375
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 40 10375
超过100000元 45 1537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来源:海南工商注册代理网  相关专题:税务法规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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