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依照公司法第22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的,而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则在人民法院宣告上述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上述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公司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2)人民法院关于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的裁判文书。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公司变更:
公司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变更登记。
二、申请公司变更必备材料:
1、a、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b、股东会决议;
c、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d、变更股东的,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及新股东合法身份证明;
2、变更企业名称的,提交《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3、变更住所的,提交新的住所证明材料;
4、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增加注册资金的,提交验资报告;
6、减少注册资金的,提交验资报告及报纸公告。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材料。